出租房屋由谁付物业费?

  问:上月,我在浦东租了一套一室户,双方也签了书面的租赁合同。前两天,物业公司上门来收物业费。由于不知这物业费是该我付,还是该房东来付,故来信咨询。
  

  答: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收取。房屋出租后,如果业主与承租人在合同中对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缴纳有具体约定的,以约定为准。因此,如果你和房东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由谁付物业费,那么就按照合同来办。如果合同中没有就此作出约定,则由房东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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