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要警惕“二房东”

  目前,高校的毕业生纷纷离开校园走上社会,一时间带热了南昌的出租房市场。昨日,南昌警方提醒房客,要警惕“二房东”骗人。

  所谓“二房东”,就是房客冒充房东骗人。日前,本报就披露了这样的个案,万某自己先以租房人的身份取得房东的钥匙后,再将房子租给他人赚取租金差价或押金。万某已经被警方抓获。

  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秦警官向记者介绍,从目前警方掌握的情况看,不仅有“二房东”,甚至还有“三房东”、“四房东”。按照规定,出租房应该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再到相关部门办理出租许可证,但是实际办证的出租房很少,这一定程度上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而且,一旦租房人碰到了“二房东”,除了损失一笔钱外,还很可能要重新找房住。江西中山世佳律师事物所黄律师告诉记者,按照《合同法》规定,只有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才可以将租赁房转租给第三人。反之,在真正的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二房东”转租给第三人的房子,即使和第三人签定了协议,也是无效的。

  大学毕业生刚刚走上社会,阅历都比较浅,如何防犯“二房东”呢?秦警官介绍了一些简单的方法:租房前要搞清房东的身份,尽可能多了解些房东的信息,可以向邻居或者社区居委会打听一下这房子到底是不是这个房东的;了解清楚后,双方要签订一份细化的租赁合同,免得今后扯皮。此外,秦警官提醒,一些新建的、没有综合验收的房子,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可能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子,最好不要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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