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租房陷阱?

 ■承租房屋时,您只要注意到以下几个问题,就可以防范租房陷阱啦!

  第一,要看出租方是否有产权证,产权证上是否有当地房地局的公章;

  第二,看看出租方的身份证上是否有防伪标记;

  第三,如果出租人出租的房屋不是自己的,则应要求他向承租人出示房产证、身份证、房屋产权人委托书,承租人最好与直接联系,以便确认房屋的产权状况;

  第四,到房管所、居委会或物业部门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 

  第五,租赁合同签订后,立即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

  ■房屋承租人的治安包括:

  1.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2.承租房屋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3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3.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转借给他人的,也应当向派出所申报备案;

  4.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告之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6.集体承租或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管理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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