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委托扣款登记和变更方法
导语 单位可通过委托扣款方式进行汇、补缴的资金划拨,办理委托扣款登记后,汇、补缴时不再需要提供支票、转账/划款回单等付款票据(目前可办理委托扣款业务的银行有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广州银行四家银行)。
办事事项:住房公积金委托扣款登记和变更
办事条件:单位可通过委托扣款方式进行汇、补缴的资金划拨,办理委托扣款登记后,汇、补缴时不再需要提供支票、转账/划款回单等付款票据(目前可办理委托扣款业务的银行有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广州银行四家银行)。
一、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委托扣款登记或变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二、需要提交的资料:
1.委托扣款登记:《委托扣款协议(住房公积金专用)》(一式三联),《授权委托证明书》三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扣款变更:《委托扣款信息变更(注销)表》,《委托扣款协议(住房公积金专用)》(一式三联),《授权委托证明书》三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温馨提示:点击可查看对应网点地址电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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