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离职后单位是否可以继续补缴广州公积金?

导语 可以继续补缴。如果在职期间单位不缴纳/少缴纳住房公积金我们该怎么做呢?跟上小编学习学习!详见正文!

  问:离职后单位是否可以继续补缴公积金?

  答:离职后也可办理补缴。如您的账户仍在单位名下的,单位正常办理补缴业务,如账户已在新单位的,单位可办理跨单位补缴。

  如果在职期间单位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建议持以下资料实名向追缴单位注册所在地的执法业务经办网点投诉

  (一)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二)能够明确证明劳动关系且无争议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劳动合同;

  2.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3.劳动手册;

  4.个人就业登记信息;(可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打印。)

  5.具有认定的劳动关系起止时间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裁决书及送达证明、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等);(执法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并要求补充相关证据)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需包含个人信息,报税单位名称,申报收入额,税款所属时期等信息,可自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打印);

  2.银行工资流水(银行柜台打印或上网打印,流水中对应的交易金额应有“工资”字样、资金往来双方名称);

  3.单位盖章的工资发放凭证(工资单、工资表);

  4.社保缴费明细单(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自助终端服务系统查询打印);

  5.具有认定在职期间每月劳动报酬内容的法律文书(调解书、裁决书及送达证明、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上述材料均需视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四)工商登记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

  目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窗口实行预约制,追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免登陆预约-执法业务”预约办理,办理网点需选择追缴单位注册地或登记地所在区的办事处或管理部,预约成功后带齐资料按时前往预约网点办理。追缴职工可预约14日内的时间段,部分网点预约人数较多,请注意错峰办理。

  执法业务经办网点:

  铁路分中心、番禺办事处、花都办事处、增城办事处、从化办事处、天河管理部、越秀管理部、海珠管理部、白云管理部、荔湾管理部、黄埔管理部、萝岗管理部、南沙管理部。其中,被投诉单位是广东省铁路系统的案件,到广铁分中心反映。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中心经办网点、广州公积金线上办理入口以及网站预约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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