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单位为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攻略
导语 在广州,新招收的员工,公司都需要为他开一个住房公积金的账户,那么什么时候要开这个账户,怎么开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流程又是怎样的呢?本地宝为您提供实用办事资讯!
办事事项:单位为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注:有表格的地方,都会有链接可以点击直接下载表格查看哦!
新设立单位应自办理开户登记之日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一、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开设个人账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电话】
二、需要提交的资料:
1.新设立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两联,或人数较多的提供《个人新开户、变更开户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并打印批处理文件的内容加盖公章,无须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2.已缴存单位新录用职工的,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联(2012年7月1日起上述两表格更新为《住房公积金 年 月汇缴、变更表》)或人数较多的提供《个人新开户、变更开户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并打印批处理文件的内容加盖公章,无须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3.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温馨提示:点击可查看对应网点地址电话信息!)
四、注意事项:
1. 每个单位、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单位:开户时,系统自动生成单位登记号(6位数)。
个人:个人账号是根据身份证号码+00生成,已存在的须办理转移(转入新单位)。个人编号是根据个人在单位内部的排序产生的。
注:存量职工有多个公积金账户的,系统为其生成身份证号码+01、02、03的多个账户,有此类情况的职工,需通过账户合并的手续将几个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进行合并,合并后保留唯一一个账户,其余的注销。
2. 财政和非财政统发并存的单位:填非财政统发。
单位资金来源发生变化的,需填单位资金来源变更申请表到中心网点办理。
3. 中介性质的单位须按多个比例缴存的,需提交中心批准文件。
4. 新设立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和开户须到中心网点(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新增人员开户可就近到中心网点和银行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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