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单位为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攻略

导语 在广州,新招收的员工,公司都需要为他开一个住房公积金的账户,那么什么时候要开这个账户,怎么开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流程又是怎样的呢?本地宝为您提供实用办事资讯!

  办事事项:单位为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注:有表格的地方,都会有链接可以点击直接下载表格查看哦!

  新设立单位应自办理开户登记之日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一、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开设个人账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电话

  二、需要提交的资料:

  1.新设立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两联,或人数较多的提供《个人新开户、变更开户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并打印批处理文件的内容加盖公章,无须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2.已缴存单位新录用职工的,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联(2012年7月1日起上述两表格更新为《住房公积金 年 月汇缴、变更表》)或人数较多的提供《个人新开户、变更开户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并打印批处理文件的内容加盖公章,无须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3.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温馨提示:点击可查看对应网点地址电话信息!)

  四、注意事项:

  1. 每个单位、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单位:开户时,系统自动生成单位登记号(6位数)。

  个人:个人账号是根据身份证号码+00生成,已存在的须办理转移(转入新单位)。个人编号是根据个人在单位内部的排序产生的。

  注:存量职工有多个公积金账户的,系统为其生成身份证号码+01、02、03的多个账户,有此类情况的职工,需通过账户合并的手续将几个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进行合并,合并后保留唯一一个账户,其余的注销。

  2. 财政和非财政统发并存的单位:填非财政统发。

  单位资金来源发生变化的,需填单位资金来源变更申请表到中心网点办理。

  3. 中介性质的单位须按多个比例缴存的,需提交中心批准文件。

  4. 新设立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和开户须到中心网点(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新增人员开户可就近到中心网点和银行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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