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登记

导语 广州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最新消息:2016广州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流程及所需材料

  办理职工个人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1.职工个人账户挂在单位名下的

  ①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

  ②职工个人办理的,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和《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

  ③个人因身份证重号或更改姓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公安局更名或更改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2.职工个人账户挂在集中封存户下的

  ①应到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提供《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申请书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②个人因身份证重号或更改姓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公安局更名或更改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账户挂在集中封存户下职工个人信息变更需到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点击查看公积金办理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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