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低保办理指南
办理地址:黄埔区大沙地东333号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办理电话:82378615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1:30 1:30-17:00
申请条件:
具有黄埔区常住户口,家庭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均可以申请低保救济。
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和身份证;
1、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和身份证;
2、下岗人员还要出具下岗证,失业人员还要出具失业证、劳动手册;
3、残疾人还要出具残疾人证;
4、收入证明;
5、因病影响劳动和生活的要出具医疗机构健康状况证明;
6、居委、街道办事处已加具审核意见的经本人填写的申请书和《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
7、离异的要出具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要出具居委、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意见与落实计划生育补救措施审核意见的证明。
办理步骤:
1、 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收入证明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经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核实后,报区民政局。
2、区民政局接到街道办事处呈报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符合条件的发给《低保证》,由区民政局按审批金额期限每月通过银行发给社会救济金。
办理期限:
自收齐全部有效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
黄埔区低保对象可以享受什么配套优惠?
1、广州市城镇特困人员基本医疗救助;
2、广州市慈善医院重大疾病救助;
3、黄埔区特困人员重大疾病救助;
4、黄埔区实物救助;
5、在校子女书杂费减免或资助;
6、市政府规定的五项消费性开支的减免;
7、广州市慈善门诊(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