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保险待遇怎么办理?

  相关链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须知

一、申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女职工,可向省社保局医疗保险部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
(一)已参加省直单位生育保险并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属于计划内怀孕。

  提供以下资料:

  (一)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原件)的一并提供。

  (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二份。

  (三)根据下列不同的情况,提供相关凭证:

  1 、顺产,难产:

  ( 1 )《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 2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 3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 4 )难产的附带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 5 )领取二孩指标符合晚育规定的,附单位证明。

  2 、婴儿死亡:

  ( 1 )《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 2 )《死亡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流产:

  ( 1 )《同意生育指标通知书》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提供户口所在街道计生部门出具

  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2 )医院诊断证明书(注明怀孕周数)(原件及复印件);

  ( 3 )《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审核表》用人单位先到医保中心领取此表并

  审核医疗费后,再由社保中心支付待遇(原件)。

  4 、男配偶假期工资:

  ( 1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 2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 1、医院诊断证明应为区级(或镇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方有效。

  • 2、怀孕 16 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内的产科并发症、异地分娩的

  医疗费用等,按有关规定向医保中心申报,经审核确认的费用将直接拨至单位帐户。

  • 3、关闭、破产企业女职工在生育后五个月内申领待遇时除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在

  本市工、农、建行个人结算帐户存折及复印件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及开卡申请表

  (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

  • 4、 所有复印件都必需用A4纸复印。

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共 70 家)

医院级别

医院名称

三级

( 26 家)

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孙逸仙纪念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广东省第二中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医院、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珠江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二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不含东病区)、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中医院二沙岛分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八医院(空军医院)、南方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五七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州市妇婴医院院

二级

( 26 家)

广州市东山区人民医院、广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广州市白云区人民医院、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医院、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广州市荔湾区第二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黄埔院区、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广州港港湾医院、海珠区第一人民医院、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新海医院、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医院、广州钢铁企业集团医院、广州市白云区中医医院、广州市天河区红十字会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东圃分院、广州市天河区妇幼保健院、广州市荔湾区中医医院、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广州市海珠区妇幼保健院、广州造船厂医院(广州东沙医院)、民航广州医院、广州市白云区妇幼保健院、广州市越秀区妇幼保健院分院、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院

一级

( 18 家)

广州市越秀区红十字会医院、广州市天河区沙河人民医院、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十字会医院、广州黄陂医院、广州市黄埔区红十字会医院、海珠区江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人民医院)、广州市东山区骨伤科医院、广州市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市白云区红十字会医院、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医院、广州市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广州市白云区神山镇医院、广州市白云区人和华侨医院、广州市珠江管理区医院、广州市珠江管理区医院红岭分院、广州市萝岗区九佛医院、广州市罗岗区康宁医院、天河区新塘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

相关链接:广州各区社保局地址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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