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广州公积金新政 贷款购房首付提至三成
导语 10月5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公积金贷款新政: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三成,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七成。
10月5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通告《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
1、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三成;此前名下有房贷款且已结清,首付三成,利率上浮10%;此前贷款未结清的购买二套,现在首付七成,利率上浮10%。
2、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3、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4、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6年10月6日(含)起执行以上政策,2016年10月6日前已的贷款申请仍按原贷款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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