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全文
导语 《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自2016年3月7日起正式实施,那么2016年最新版的《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全文内容有哪些?
第七章 贷款监督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应当保证住房公积金贷款专款专用,否则,公积金中心有权单方面要求受托银行提前收回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而违规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调查核实后,应依法解除借款合同,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因公积金中心、担保机构、受托银行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而导致住房公积金贷款损失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铁路系统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操作规定,由公积金中心另行制定实施办法。
本办法自2016年3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相关法律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官方文件链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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