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委托付款签订、变更、注销办理流程
导语 广州住房公积金委托付款签订办理流程怎么样?广州住房公积金委托付款签订需要什么资料?广州住房公积金委托信息变更办理流程怎么样?广州住房公积金委托信息变更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办事事项:委托付款签订、变更、注销(会计部编写)
单位可通过委托扣款方式进行汇、补缴的资金划拨,办理委托扣款登记后,汇、补缴时不再需要提供支票、转账/划款回单等付款票据。需先办理委托付款登记,才可以在网上业务系统办理汇、补缴的资金结算。
全市十七家银行的账户均可作为委托付款账户,分别为:1.建设银行 2.工商银行 3.中国银行 4.农业银行 5.交通银行 6.中信银行 7.农商银行 8.广州银行 9.光大银行 10.民生银行11.招商银行 12.平安银行 13.浦发银行 14.兴业银行 15.广发银行 16.华夏银行17.邮政储蓄银行
办理流程:
1.首次签订流程如下:
①缴存单位领取或打印委托付款协议(住房公积金专用)(以下简称协议)和授权委托证明书(一式三份),填写协议相关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和预留银行印鉴。(协议和证明书可在中心网站下载或到中心网点领取,其中协议应双面打印)
②缴存单位将填写好的协议和授权委托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交付款账户开户银行进行确认登记。
③付款账户开户行收到协议后,填写相关内容,并在广东金融服务平台(EFT)的定期借记柜面签约界面登记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留存协议第三联,其余两联交回给缴存单位(付款人)。
④缴存单位持银行确认后的协议(第一、第二联)和授权委托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网点办理委托付款签约登记业务。
⑤住房公积金承办网点收到协议(第一、第二联)和授权委托证明书后,办理签约登记操作,核对相关信息,打印《委托扣款确认书》(一式三份)交单位经办签字确认,确认后前台经办人员在单位填写的协议上协议编号处(协议右上方)加盖业务受理专用章并填写系统生成的协议编号。网点留存协议第一联,协议第二联交缴存单位。
需提交的资料:委托付款协议(住房公积金专用)(一式三联)、授权委托证明书(一式三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信息变更流程如下:
因单位信息变更(如单位名称、付款账户等信息变更)、或上次签约信息有误,均需按如下流程办理委托付款协议变更手续:
①缴存单位领取或打印协议(两份)和授权委托证明书,填写协议相关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和预留银行印鉴。其中,一份协议的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填写原协议信息),一份协议的委托类型为付款授权(填写新协议信息)。
②缴存单位将填写好的协议(类型为授权终止)和授权委托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交原签订协议的付款账户开户银行进行确认登记。
③原签订协议的付款账户开户行收到协议(类型为授权终止)后,填写相关内容,并在广东金融服务平台(EFT)的定期借记柜面签约界面删除原授权信息,确认无误后,留存协议第三联,其余两联交回给缴存单位(付款人)。
④缴存单位将填写好的协议(类型为付款授权)和授权委托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交新签订协议的付款账户开户银行进行确认登记。
⑤新签订协议的付款账户开户行收到协议(类型为付款授权)后,填写相关内容,并在广东金融服务平台(EFT)的定期借记柜面签约界面登记相关授权信息,确认无误后,留存协议第三联,其余两联交回给缴存单位(付款人)。
⑥缴存单位持银行确认后的两份协议(类型为付款授权和授权终止)的第一、第二联和权委托证明书、《委托扣款信息变更(注销)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网点办理委托付款签约变更登记业务。
⑦住房公积金承办网点收到两份协议(类型为付款授权和授权终止)的第一、第二联和权委托证明书、《委托扣款信息变更(注销)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后,办理托收变更操作,核对相关信息,打印《委托扣款变更确认书》(一式三份)交单位经办签字确认,确认后前台经办人员在单位填写的协议上协议编号处(协议右上方)加盖业务受理专用章。网点留存两份协议的第一联,第二联交缴存单位。
需提交的资料:委托付款协议(住房公积金专用)(两份,一式三联)、授权委托证明书(一式三份)、《委托扣款信息变更(注销)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原签订旧版协议(2012年11月12日前签订的),单位需变更信息时,不需提供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的协议。
3.委托信息注销流程如下:
①缴存单位领取或打印协议(委托类型填写为授权终止)和授权委托证明书,填写协议相关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和预留银行印鉴。(协议和证明书可在中心网站下载或到中心网点领取,其中协议应双面打印)
②缴存单位将填写好的协议和授权委托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交付款账户开户银行进行确认登记。
③付款账户开户行收到协议后,填写相关内容,并在广东金融服务平台(EFT)的定期借记柜面签约界面删除授权信息,确认无误后,留存协议第三联,其余两联交回给缴存单位(付款人)。
④缴存单位持银行确认后的协议(第一、第二联)和授权委托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网点办理委托付款注销业务。
⑤住房公积金承办网点收到协议(第一、第二联)和授权委托证明书后,办理委托变更(禁用)操作,核对相关信息,打印《委托扣款变更确认书》(一式三份)交单位经办签字确认,确认后前台经办人员在单位填写的协议上协议编号处(协议右上方)加盖业务受理专用章。网点留存协议第一联,协议第二联交缴存单位。
需提交的资料:委托付款协议(住房公积金专用)(一式三联)、授权委托证明书(一式三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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