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所需资料

  (十一) 申请老工伤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老工伤人员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4、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5、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应提供以下资料:(1)供养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2)与工亡职工的关系证明;(3)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5)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6)在校学生提供学校正明;(7)学龄前儿童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十二)申请老工伤医疗或康复费用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老工伤人员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5、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诊断证明或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6、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必须是原件);

  (十三) 申请老工伤辅助器具费用的,应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点击下载: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doc)

  2、《老工伤人员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3、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同意配置辅助器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5、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出具的证明书。

  6、医疗机构或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出具的费用收据原件(必须是原件)。

  (十四)申请老工伤护理费用的,应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老工伤人员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3、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评定护理等级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复印件材料一律采用A4纸复印。医疗费用收据需按治疗时间及治疗医院顺序张贴在空白A4纸上(不能双面粘贴),并填写费用总额。

  2、工伤职工所有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均要求在广东省省直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见:广东省省直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

  相关链接:

  ◆2013年广州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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