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珠区幼儿园招生入学政策
导语 @海珠区的家长们,2024年海珠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安排及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引公布啦!马上来看看!
2024年海珠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幼儿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现就2024年海珠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2024年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收本区户籍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不低于90%。 幼儿园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制订,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三)非区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剩余学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及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其举办单位与幼儿园共同制订,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四)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根据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规定,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的资助。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适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幼儿园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制订,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五)各幼儿园应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依法招收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幼儿入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依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六)各幼儿园完成小班招生后,有条件的幼儿园可申请开设托班,经审批后适量招收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托班幼儿。
招生工作安排
(一)2024年4月区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各幼儿园按计划做好本园招生工作方案,并参照《2024年海珠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详见附件)进行实施。
(二)幼儿园招生分批进行,各批次安排如下:
1.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 其中,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园区面向业主子女招生时间为5月13日至5月18日 ,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时间为5月21日至5月25日 ;其他类型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时间为5月26日至5月31日。
2.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为5月26日至5月31日 。具体招生工作由各园自行安排。幼儿园报名可以通过网络、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避免家长聚集到幼儿园现场报名。
(三)已录取的适龄幼儿体检及注册工作由幼儿园通知安排。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PART 0 2 2024年海珠区 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特制定2024年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引。
0 1 招生幼儿园范围
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包括: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办幼儿园、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
0 2 招生对象
具有海珠区户籍并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出生的适龄幼儿 ;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地户籍适龄幼儿。
0 3 招生方式
(一)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比例不低于90%,其中,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中的小区配套园区优先考虑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剩余学位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分配。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数量未超过该园区招生计划数90%,该部分业主子女将被全部招录;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数量超过该园区招生计划数90%,该园区将继续招收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直至达招生计划总数;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数量超过该园区招生计划总数,该园区全部招生学位将在该部分业主子女中通过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录。
(二)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除优先考虑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外,可招收举办单位及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子女入园,剩余学位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分配。
0 4 招生工作安排
(一)公布招生计划。
2024年4月,区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按计划做好本园招生工作方案,并参照《2024年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详见附件)进行实施。
(二)第一阶段(5月13日至5月18日) ,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招生。
1.招生对象:小区业主子女。
具有海珠区户籍并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出生的适龄幼儿。报读幼儿须具有与小区房产地址一致的户籍,且小区房产的产权人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报读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完全权属人(以房产证件及由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查册结果为准,幼儿父母均需查册)。
(2)报读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不完全权属人,但该房产为报读幼儿法定监护人的唯一房产(以房产证件及由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查册结果为准,幼儿父母均需查册)。
(3)报读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该房产为报读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完全权属房产(以房产证件及由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查册结果为准,幼儿父母及该房产权属情况均需查册)。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幼儿,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统一在“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上进行,报名幼儿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网页(http://bm.haizhuedu.net)或关注“广州海珠教育”微信公众号,登入海教服务—招生报名—“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详见附件4)。
(2)幼儿法定监护人应于5月13日9时至5月15日12时前完成网上报名。
(3)每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填报1个志愿。
(4)每名幼儿在报名成功后将随机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结果无关。
(5)法定监护人可凭幼儿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自行登录系统,并可修改报名基本信息(幼儿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登录标识)。系统以报名截止时间(5月15日12时)前提交的幼儿信息为准,逾期未完成填写或未提交的报名信息均视为无效。
3.电脑派位录取及公示。
(1)5月15日15时进行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面向符合条件幼儿优先招录派位。电脑派位流程如下:
第一步:将已报名的幼儿基本信息导入至派位专用电脑。
第二步:电脑派位系统为每位参与电脑派位的幼儿赋予对应的随机号码(随机号码采用国际通用的系统内置标准随机函数算法设计的程序产生),拟录取名单按照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录取,直至完成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派位计划。
当天18时后,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专栏,登录“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http://bm.haizhuedu.net),或到报名幼儿园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2)5月16日9时至18日16时,“拟录取”幼儿的法定监护人持有关材料到录取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必备材料包括:幼儿户口簿、出生证和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户口地址一致的小区房产证;幼儿父母及该房产权属情况查册证明(查册时间须在2024年4月1日后);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原件);录取幼儿园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经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电脑派位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拟递补录取幼儿法定监护人于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
区属教育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录取了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后,剩余学位可录取在举办单位或幼儿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适龄子女。
(二)第二阶段(5月21日—5月25日) ,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 。
1. 招生对象。
具有海珠区户籍并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出生的适龄幼儿;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地户籍适龄幼儿。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面向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及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详见附件3)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公开招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统一在“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上进行,报名幼儿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网页(http://bm.haizhuedu.net)或关注“广州海珠教育”微信公众号,登入海教服务—招生报名—“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详见附件4)。
(2)幼儿法定监护人应于5月21日9时至5月23日12时 前完成网上报名。
(3)每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填报1个志愿。
(4)在第一阶段电脑派位中已被确认为“拟录取”的幼儿不得报名参加第二阶段的电脑派位。
(5)每名幼儿在报名成功后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结果无关。
(6)法定监护人可凭幼儿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自行登录系统,并可修改报名基本信息(幼儿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登录标识)。系统以报名截止时间(5月23日12时)前提交的幼儿信息为准,逾期未完成填写或未提交的报名信息均视为无效。
3.电脑派位录取及公示。
(1)5月23日15时进行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符合条件适龄幼儿公开招录的电脑派位。电脑派位流程如下:
第一步:将已报名的幼儿基本信息导入至派位专用电脑。
第二步:电脑派位系统为每位参与电脑派位的幼儿赋予对应的随机号码(随机号码采用国际通用的系统内置标准随机函数算法设计的程序产生),拟录取名单按照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录取,直至完成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派位计划。
当天下午18时后,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专栏,登录“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http://bm.haizhuedu.net),或报名幼儿园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2)5月24日9时至25日16时,“拟录取”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应持有关材料到录取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必备材料包括:幼儿户口簿、出生证和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原件);录取幼儿园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经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电脑派位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拟递补录取幼儿法定监护人于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
(三)体检、注册
被幼儿园确认录取的适龄幼儿的体检及注册工作由幼儿园通知安排。
(四)注意事项
1.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第一种方式:“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法定监护人用一个报名编号为幼儿进行网上报名,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幼儿电脑派位成功获得学位且经资料审核后,可办理同园入读手续。
第二种方式:“多号派位,按实录取”。法定监护人在网上报名时分别为幼儿填报两(多)张报名表和资料,幼儿按电脑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2.通过电脑派位并获得“拟录取”资格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幼儿出生证、户口簿、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监护人身份证及录取幼儿园要求的其他资料,到拟录取幼儿园办理资格审核手续。逾期不办理资格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学位。
3.幼儿法定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发现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其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备注:1.政策性照顾学生是指符合上述有关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2.其他特殊情况由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3.所有外文佐证材料均需附中文翻译公证;4.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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