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区管控区域有哪些2022

导语 11月,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南沙区对部分区域实行临时管控,具体管控调整详见正文!

  ★11月30日6时起调整

  南沙区珠江街道

  同安泰社区兆安街100-2号、100-3号、100-4号、102号、104号、106号、106-3号。

  泰安社区珠江东路二巷29号、发展路28号。

  西新社区嘉安花园五街3号、4号。

  福生社区七涌平安街42号、44号。

  以上区域调整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11月29日6时起调整

  (一)万顷沙镇东至界河,南至张寒字号横耕路,西至消防路,北至开口围排灌河区域(包括年丰村丰开路75号、76号、76-1号)。

  (二)南沙街道大涌村大涌下街26号、26号之1、28号、28号之1、30号、113号、113-1号、113-2号、115号。

  (三)珠江街道泰安社区珠江东路42号、44号、48号、49号、51号、53号、55号、57号,珠江东路十三巷2号、3号,珠江东路十五巷1号。

  以上区域调整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11月27日6时起调整

  榄核镇七三农场上场街2号、4号、6号、8号、8号之1、10号、21号之1,七三农场上场1号至21号,下场街1号至40号,七三农场信古围鱼塘、七三农场大胜围鱼塘及七三农场大沙角鱼塘。

  南沙街道芦湾村下湾西街1号、3号、7号、7-1号、9号、11号、11-1号、13号、15号、17号、17-1号、19号、21号、21-1号、23号、25号、27号、29号、31号、33号、35号、37号、37-1号、37-2号、37-3号、39号、39-1号、43号、43-1号、43-2号、45号、47号、49号、51号、53号、53-1号。

  以上区域调整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11月26日起实行

  万顷沙镇

  同兴村隆兴东路40号、42-1号、42-2号及42-2号旁。

  珠江街道

  泰安社区珠江东路1号、3号,珠江东路一巷1号、2号、3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临时管控措施。

  11月25日起实行

  万顷沙镇

  沙尾一村正翔路6号南。

  珠江街道

  1.新兴社区万顷沙一街406号、408号、410号、412号、415号、416号、417号、418号、419号、421号、423号、425号、427号。

  2.同安泰社区兆安街100-2号、100-3号、100-4号、102号、104号、106号、106-3号。

  3.泰安社区珠江东路二巷29号、发展路28号。

  4.西新社区嘉安花园五街3号、4号。

  5.福生社区七涌平安街42号、44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临时管控措施。

  11月24日起实施

  以下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临时管控措施:

  (一)万顷沙镇:年丰村丰开路75号、76号、76-1号。

  (二)南沙街道:大涌村大涌下街26号、26号之1、28号、28号之1、30号、113号、113-1号、113-2号、115号。

  (三)珠江街道:泰安社区珠江东路42号、44号、48号、49号、51号、53号、55号、57号,珠江东路十三巷2号、3号,珠江东路十五巷1号。

  以下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临时管控措施:

  万顷沙镇除年丰村丰开路75号、76号、76-1号外,东至界河,南至张寒字号横耕路,西至消防路,北至开口围排灌河区域。

  ★11月24日6时起调整

  南沙街道板头村东坑七巷13号、15号、15-1号,金岭北路351号、355号,板头村东坑五巷11号、13号,东坑六巷12号、14号、16号,东坑七巷11号,东坑八巷8号、10号、12号。

  调整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11月23日6时起调整

  东涌镇

  东涌村市南路以南、民乐东路以西、盛发东街一巷以北,盛发东街以西,六队机耕路以北、十七队学校尾机耕路以东区域(包括东涌村市南公路东涌段118、120号,盛发东街5号、5-2、5-3,明华街2、4、6、8、10号,丰华街2号),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南沙街道

  工业五路5号,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2022年11月22日起调整

  榄核镇

  1.七三农场上场街6号 、8号、8号之1、10号、21号之1,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临时管控措施。

  2.七三农场上场1号至21号 ,上场街2号、4号,下场街1号至40号,七三农场信古围鱼塘、七三农场大胜围鱼塘及七三农场大沙角鱼塘,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临时管控措施。

  南沙街道

  1.芦湾村下湾西街37-1号、37-2号、37-3号、43号、43-1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临时管控措施。

  2.芦湾村下湾西街1号、3号、7号、7-1号、9号、11号、11-1号、13号、15号、17号、17-1号、19号、21号、21-1号、23号、25号、27号、29号、31号、33号、35号、37号、39号、39-1号、43-2号、45号、47号、49号、51号、53号、53-1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临时管控措施。

  临时管控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11月21日起调整

  东涌镇锦绣新城二期(包括锦绣新城二期11座、16座)

  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11月20日起调整

  东涌镇锦绣新城二期九座一梯和二梯。

  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临时管控措施。

  ★11月19日起调整

  1.南沙街道板头村东坑七巷13号、15号、15-1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临时管控措施。

  2.南沙街道金岭北路351号、355号,南沙街道板头村东坑五巷11号、13号,东坑六巷12号、14号、16号,东坑七巷11号,东坑八巷8号、10号、12号。

  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临时管控措施。

  11月16日起执行

  南沙区东涌镇

  东涌镇锦绣新城二期11座、16座临时管控措施调整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其余楼栋临时管控措施不变。

  临时管控区一:东涌镇锦绣新城二期九座一梯和二梯,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控措施。

  临时管控区二:除临时管控区一外的东涌镇锦绣新城二期,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防控措施。

  东涌镇东涌社区除上述一、二点以外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

  ★11月15日6时起执行

  黄阁镇

  1.以下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黄阁镇叠翠峰小区一期11栋、12栋。

  2.除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的区域外,黄阁镇恢复常态化防控管理。

  南沙街道

  以下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碧桂园天玺湾小区全域(包括碧桂园天玺湾小区天耀二街2号、4号)。

  相关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11月14日起执行

  南沙街

  临时管控区一:

  南沙街道银涌街3、5、7、9、11、 27、29、31、33、35号以及南沙街道金岭南路321、323、325、327、329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控措施。

  临时管控区二:

  南沙街道金岭南路以东、银涌街以北,除临时管控区一外的大涌村银涌街片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防控措施。

  南沙街道除上述以外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

  南沙街道原有临时管控区继续按照2022年11月10日《关于对黄阁镇及南沙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的通报》执行。

  ★11月13日起执行

  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临时管控区:

  东涌镇大简村、西樵村、大同村、太石村、小乌村、马克村全域。

  区域内居民实行不出网格的管理,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天核酸采样记录进出;区域内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服务,只提供到店自取或外卖订餐服务等防控措施。

  11月10日起执行

  黄阁镇区域

  1.黄阁镇叠翠峰小区一期11栋、12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2.A区:除上述区域外,叠翠峰一期7栋,8栋,9栋,10栋及该区域内沿街商铺;

  B区:叠翠峰小区一期1栋、2栋、3栋、4栋、5栋、6栋、凤凰幼儿园及叠翠峰销售中心。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3.丰泽西路以东,柳园路以西,翠樱街以南,翠桐街以北区域(叠翠峰二期及南沙悠方天地、彩汇中心);柳玥街以东,柳园路以西,翠桐街以南区域(叠翠峰三期),上述区域内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居民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居民离开、进入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南沙街区域

  1.碧桂园天玺湾小区天耀二街2号、4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2.碧桂园天玺湾小区天耀一街7号、8号;天耀二街9号、11号、13号、15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3.碧桂园天玺湾小区(除上述区域外)区域内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居民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居民离开、进入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1月8日起执行

  (1)黄阁镇星河东悦湾小区17栋、18栋、19栋物业管理区域及星河东悦湾售楼部,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2)黄阁镇西至凤凰大道,东至滨水大道,南至星河东悦湾规划三路,北至市南大道,以及黄阁镇西至滨水大道,东至十顷涌,北至市南大道形成的三角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3)黄阁镇星河东悦湾(除以上(1)、(2)点所提区域外),南沙境界小区、富门花园小区、保利半岛小区、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南沙院区)、叠翠峰小区及悠方商业、创享湾、璧珑湾小区、蕉门公交站、建滔广场、中铁环球中心、蕉门村、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北校区);南沙街蕉门河沿岸部分区域(双山大道以北,蕉门河以东,环市大道中以西,沙螺湾路以南)及阳光城丽景湾、越秀滨海新城等区域(沙螺湾路以北,蕉门河以东,金沙路以西,环市大道北以南)。上述区域内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市民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市民离开、进入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1月9日起执行

  (1)东涌镇

  ①广珠路以南,石基三巷17号以西,石基四巷21号之一以北,石基四巷以东。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②除上述①区域外,广珠路以南,广珠路接驳南沙大道匝道以西,机耕路以北,石基五巷以东。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③除上述①②区域外,广珠路以南,南沙大道以西,太石北街以北,西樵南路以东。上述区域内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居民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居民离开、进入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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