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低保申请指南

办公地址:区民政局社会福利救济科
办公电话: 8469341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条件:申请人所在镇(街)的村(居)委会。
1、具有番禺区常住户口;
2、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区保障线水平(居民330元、村民240元)
提交的资料、证件:
1、申请者家庭户口薄、身份证;
2、家庭经济收入状况证明。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承诺时限: 每季度第三个月25号前审批。
年审或年检:年审
办事程序:
1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家庭的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广州市番禺区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或《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
2村(居)委会按照规定对申请人及申请人家庭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上报镇(街)民政部门进行审核;
3镇(街)民政部门审查核实签署意见后,报送区民政局审批;
4民政局审批同意享受低保金的,发放《广州市番禺区城镇居民(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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