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申请低保指南

办公地址:广园中路238号
办公电话:020-862-8637-0273-86377323- 02020-80770633372093004-
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 9:00-12:00 13:30-17:00
申请条件:本区户口的常住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白云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人员。白云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是330元,“三无对象”即无经济来源、无劳动力、无抚养人或赡养人是396人。
新申请所需要的材料:
(一)、出具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及户口簿第1页(地段号、户号)、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小一寸相片一张;年满18周岁的子女须提供学生在校证明。
(二)、申请人是离退休(职)人员的,需原单位出具离退休生活费的证明。
(三)、申请人是失业人员的,需出具本人《职工劳动手册》或原单位离岗证明(注明离开单位的原因及 
(四)、申请人是在职、下岗职工,需到本人单位工会领取《广州市困难职工收入情况表》及复印《下岗证》,如实填写每月应发工资收入,交单位人事部门或工会审校盖章。领取生活补助、补偿费情况)。
原已领社会救济但期限已到,需继续申请救济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本人继续申请救济报告。
(二)、家庭收入证明。
(三)、重新填写《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
(四)、交回原社会救济证。
申请程序:
申请社会救济人员,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居委会核实后在书面申请书上加具意见和盖章,并送街社会和经济事务科核实后给予《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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