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0第三批经适房销售细则

  三、销售程序

  (一)样板房开放及登记购房意向(10月28日~11月2日)

  市住房保障办在房源点公布具体房源情况,并设立现场销售地点(见表2)。10月28日~11月2日上午8:30~下午5:00到房源点现场看房,申请人如有购房意向,可到现场销售地点填写并提交《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意向登记表》。登记时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登记后在本次购房时不能撤销或变更。如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房源点办理购房意向登记,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可持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购房意向登记。购房意向登记在2010年11月2日下午5时截止。购房意向登记流程见附件1。

  表2

序号
房源点
现场销售地点
联系电话
公交线路
1
芳和花园
芳和花园 售楼部(3、4号楼首层)
81891918/81891928
1.乘坐地铁1号线,在坑口站D出口出站直接步行约400米到芳和花园售楼部;也可出站后,转乘74路或地铁接驳线1 路公交车,坐1站在东漖镇站下车,站点斜对面即是芳和花园售楼部。
2.乘坐1路公交车(东山站——芳村花园总站)在东漖镇站下车,站点斜对面即是芳和花园售楼部。
3.乘坐74路公交车(动物园——芳村花园总站)在东漖镇站下车,站点斜对面即是芳和花园售楼部。
4.乘坐70路公交车(沥滘总站——芳村花园总站)在东漖怀宁坊站下车,向南直走再左转约50米即到芳和花园售楼部。
5.乘坐552路公交车(广州火车站总站——芳村客运站总站)在东漖怀宁坊站下车,向南直走再左转约50米即到芳和花园售楼部。
6.乘坐812路公交车(江南大道南总站——东漖教师新村总站)在东漖怀宁坊站下车,向南直走再左转约50米即到芳和花园售楼部。

  (二)购房资格复核、异议申诉及异议复核(11月3日~11月10日)

  市住房保障办按规定对登记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复核,申购家庭如因家庭情况变化,经复核不符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条件或需要调整评分的,市住房保障办将书面通知申购家庭。不符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调整评分的,根据新的评分相应调整轮候顺序。如申购家庭有异议或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市住房保障办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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