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委托经营、承包管理经营
办事依据
《关于承包经营中外合资企业的规定》 [90]外经贸法字第22号
《关于委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的外国(地区)企业审批登记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1988]第98号
办理条件
将外商投资企业委托经营、承包管理经营合同等材料到窗口报送
办理程序
市外经贸局窗口:受理,领取批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外商投资企业委托经营、承包管理经营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外商投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呈批请示(函);
二、被承包企业的董事会决议;
三、承包经营合同;
四、被承包企业的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复印件);
五、承包者的开业注册证书及风险抵押金及风险保证金函;
六、审批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国(地区)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呈批请示(函);
二、董事会决议;
三、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四、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复印件);
五、受托方的合法开业证明;
六、审批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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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时限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