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局内资私营企业年度检验公开表

公 开 项 目

内 容

办事项目名称

内资(私营)企业年检

办事部门

广州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

3.《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5.《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凡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了的内资企业(除了在当年新登记注册的企业)。

办理程序

(网上)年检程序;

1.企业凭营业执照副本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到广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大楼1楼年检大厅年检窗口购买上网卡(含企业身份识别密码)。

2.凭上网卡密码在单位的电脑上网,通过互联网申报年检材料。

3.年检机关在网上对企业申报年检材料进行初审,做出初审意见。

4.企业在完成上述有关程序的15个工作日后,可通过已下载的电脑程序查询初审结果。初审结果分为“初审准予通过”和“初审不予通过”。

5.初审准予通过的,企业可以按照初审意见的指引,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年检窗口领取年检缴费单,缴交年检费后,备齐缴费收据及年检需提交的材料,到工商年检窗口办理年检盖章确认手续,年检机关在企业营业执照上加盖检章,粘贴年检标识,年检完成。

6.初审不予通过的,企业应按照网上初审意见的要求办理有关事项后,重新申报年检。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一、收费标准:

每户年检收费50元。

二、收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粤价费(1)字〔1993〕112号。

办理期限及

服务承诺

15个工作日。

办理需提交

材料目录

内资企业年检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企业年检登记表(可在网上上载打印);

3.审计报告原件(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公司和2004年下半年至2005年上半年成立的有限公司责任公司,提交2005年年度审计报告);

4.前置审批文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6.分支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年检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打印);

(3)隶属企业通过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前置审批文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申请书

(表格)名称

(附示范文)

分为6种年检报告书,分别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机构(分支机构)。

联系电话

85596566-3808、3809、3810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工商局

受理窗口

广州市工商局一楼大厅年检受理窗口

办事网址

http://www.gzaic.gov.cn

投诉电话

8556566-3810

投诉处理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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