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涉外企业联合年检

时间规定:
外商投资的法人企业(包括港、澳、台、华侨投资的法人企业)的联合年检集中在每年的1—4月份办理。

应出示的资料:
A 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件;
B 税务登记证副本;
C 联合年检报告书、联合年检资料送达签收表
D社会保险登记证(分支机构可出示总机构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登记证(分支机构可出示总机构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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