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南沙区第一季度增产奖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证明材料
导语 南沙区工业企业申报2021年南沙区第一季度增产奖励,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证明材料。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证明材料:
2020年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提供2020年12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
2020年未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但2020年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的企业,提供2020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一(须加盖税务部门公章和申报单位公章,申报表上须行业属于工业,2020年累计销售额>=2000万元)。
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完整版:
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材料清单列出的顺序装订,每本盖骑缝章,纸质材料一式2份,盖章扫描版1份,材料清单如下:
1、2021年第一季度增产奖励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承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原件,加盖公章)。
若承诺书是授权代表人签署的,须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申报单位提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证明材料:
(1)2020年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提供2020年12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
(2)2020年未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但2020年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的企业,提供2020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一(须加盖税务部门公章和申报单位公章,申报表上行业须属于工业,2020年累计销售额>=2000万元)(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报单位提供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和2021年第一季度《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若申报单位无2020年第一季度《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可提供2020年第一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一(须加盖税务部门公章和申报单位公章)。
5、申报单位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除上述申报材料外,还需按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其它证明相关材料。
✿相关材料下载:2021年第一季度增产奖励申请书参考格式(详见文档附件)
申报指南:
广州南沙区2021年第一季度增产奖励申报指南(时间+入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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