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州剩余经适房提交意向登记后能撤销吗?

导语 根据《2020年广州市剩余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细则》规定,广州经适房意向登记成功提交后不可撤销。

  根据《2020年广州市剩余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细则》规定,广州经适房意向登记成功提交后不可撤销,完成意向登记后可通过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查询结果。

  >>2020广州剩余经济适用意向登记流程(图解)

  购房意向登记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上午9时至11月25日下午5时。购房意向登记流程见下图:

  拓展:公布意向登记名单(1130-127日)

  市住房保障办于11月30日-12月2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及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公布参加购房意向登记名单,并向申购家庭发送短信通知。

  申购家庭对意向登记名单有异议的,可在11月30日-12月2日向市住房保障办书面提出申诉(地址:豪贤路仁生里36号广州市住房保障咨询服务室1号窗),市住房保障办在12月4日前完成申诉核查,并于12月7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及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公布参加评分排序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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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经适房】可获2020广州剩余经适房评分排序结果查询入口+名单下载、网上看房入口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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