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最新塑料禁令禁限细化标准一览
导语 《广东省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2020年版公布,明确相关禁限细化标准。
为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20〕8号)和国家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广东省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2020年版)。该《目录》明确相关禁限细化标准、区域范围和时间节点。
广东最新塑料禁令禁限细化标准
一、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
类型 |
细化标准 |
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
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且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适用范围参照GB/T 21661《塑料购物袋》标准。 |
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
以聚乙烯为主要原料制成且厚度小于0.01毫米的不可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适用范围和地膜厚度、力学性能指标参照GB13735《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标准。 |
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
以纳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管理的医疗废物为原料生产塑料制品。以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输液袋(瓶)用于原用途或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 |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
用泡沫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
一次性塑料棉签 |
以塑料棒为基材制造的一次性棉签,不包括相关医疗器械。 |
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
为起到磨砂、去角质、清洁等作用,有意添加粒径小于5毫米的固体塑料颗粒的淋洗类化妆品(如沐浴剂、洁面乳、磨砂膏、洗发水等)和牙膏、牙粉。 |
二、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类别 |
细化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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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降解塑料袋 |
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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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塑料餐具 |
餐饮堂食服务中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不包括一次性塑料杯,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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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塑料吸管 |
餐饮服务中用于吸饮液态食品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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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 |
酒店、饭店、宾馆、招待所客房等场所使用的易耗塑料制品,包括塑料梳子、牙刷、肥皂盒、针线盒、浴帽、洗涤护理品容器(如浴液瓶、洗发水瓶、润肤霜瓶等)、洗衣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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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塑料包装 |
塑料包装袋 |
用于快递寄递过程装载货物的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 |
一次性塑料编织袋 |
由塑料编织布(或塑料编织布与塑料薄膜、纸张等)制成,用于快递寄递过程装载货物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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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胶带 |
快递封装使用的不可降解塑料胶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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