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租住公租房提取公积金指南

导语 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包括:缴存人与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公租房;缴存人与单位签订租房合同,租住单位集体向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公租房)。

  一、申请条件

  (一)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二)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包括:缴存人与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公租房;缴存人与单位签订租房合同,租住单位集体向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公租房)。

  二、申请时间

  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不含补缴)且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

  三、办理方式及流程

  前台办理: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预约→持申请材料前往预约网点→银行经办网点受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四、 申请材料

  (一) 申请人 个人向住保办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

  1.租赁合同(原件1份)

  2.房租收据(原件1份,若原房租发票金额已提完的,需提供新的房租收据原件)

  3.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4.《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5.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件、结婚证(原件1份)

  (二) 申请人 租住单位集体向住保办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

  1.租赁合同(原件1份,即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

  2.房租收据或发票(原件1份,若核定的可提取额度已提完的,需提供新的房租收据或发票原件)

  3.单位与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集体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4.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5.《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6.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件、结婚证(原件1份)

  五、提取频次及额度

  提取频次: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提取额度不超过租赁合同起始月至申请提取当月的租金,且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

  事项说明

  一、 办理提取业务时提供的身份证件需与公积金系统登记证件一致。

  二、 转入银行账户需为: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其中任意一家的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当提取额度大于1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三、 申请人提取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供身份证件及变更材料原件、《提取变更申请表》原件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申请人或承租人因身份证件过期到前台重新扫描的,无需提供《提取变更申请表》。前台办理二次及以上提取申请的,每次均需提供身份证件原件。

  四、若申请人办理销户提取后重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或以其他提取条件放弃原租赁房屋提取的,并再次申请提取的,则需根据申请时的提取政策在有效期内再次提交材料申请提取,核定可提取额度时须扣除已提取的金额。

  五、同一个时间段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租房提取方式。同一种提取情形的,提取申请需与上次提取成功申请时间间隔满90天及以上。

  六、确有困难无法本人申请提取的,可以委托配偶、直系血亲(父母、成年子女)、公证委托他人、监护人办理,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

  七、申请人对公积金登记的提取信息有异议的,可提供对应的佐证材料原件前台办理提取信息变更手续,经公积金中心核定后变更提取信息。如:提高租赁的租金未计入可提取额度,可提供房屋租赁的发票等材料原件。

  八、申请人在本市存在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需将多个账户合并后方能办理提取业务。

  九 提取业务办理机构: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地点详见中心网站:http://gjj.gz.gov.cn/ywwd/gjywcbyxwd/index.html)。

  十 网点对外办理业务时间:

  中心经办网点: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十一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 联系电话: 020- 12345。

  十三、 监督电话: 020-12345。

  十四、 中心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注: 本次更新时间为2024年11月,之后有内容修改更新的,以更新后为准。服务指南未涉及的业务和特殊情况,请按照前台人员的业务指引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提取】获广州公积金线上预约/提取入口+操作指引、提取额度、提取进度查询、各类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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