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11月1日实施:虐待老幼病残入刑
导语 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修正案九11月1日实施:虐待老幼病残入刑
以往微信、微博发布假消息,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试图通过医闹获利,校车、客车严重超员、超速,私藏恐怖主义书籍,虐待老幼病残等9种常见行为,可能被行政处罚,但往后,则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给自己留下极不光彩的“案底”。
虐待老幼病残
虐待:虐待老病残幼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
近年来,老师虐待小朋友的新闻事件时有发生,但是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是辞退相应幼师或者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刑九》出台后,幼师若再有此类行为,将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同时,幼儿园以及幼儿园主管人员也将面临刑事处罚。
新法正式实施后,不单是幼儿,如果监护人对老年人、残疾人进行虐待、施暴,都将被依法严惩。
《刑九》在第260条后增加了新内容:“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