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

导语 广东省教育厅30日公布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那么该意见具体内容有哪些?

  七、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

  坚持“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积极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县域内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公开招聘和聘用管理办法、培养培训计划、业绩考核和工资待遇方案,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和退休管理服务。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教师交流轮岗经历纳入其人事档案管理。省推动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示范区建设,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经验,全面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是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关键所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强师工程”和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并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管理、业绩考核、培养培训、评优表彰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以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教育部门要科学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指导和协调交流轮岗工作。组织部门要按照校长管理权限,会同教育部门全力推进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切实加强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财政部门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岗位设置、聘用管理、职务(职称)评聘等方面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给予政策支持。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引导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推进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创设良好的氛围和环境。要多种形式引导广大教师更新职业观念,服从教育改革发展大局,消除思想顾虑,自觉参与交流。要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教师的先进经验。

  (四)加强考核监督。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纳入教育强县、强市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先进市督导验收和复评的重要指标,并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依据。各地在实施教师校长交流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切实维护交流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教师队伍稳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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