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办理的通知

  为满足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业的需求,学院教务办与武侯区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联系后准备为2007届应届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具备正常毕业资格的2007届应届毕业生方可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

  (1)毕业时处分未撤销的学生;

  (2)办理教师资格证时仍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

  (3)普通话等级未达到二级甲等的学生;

  (4)体检不合格者。

  2、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须填写《教师资格证申请表》(一式二份),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分别复印在标准A4纸上)、个人两寸证件照三张(两张贴表、一张交班主任或辅导员处)毕业实习鉴定表(教育实习)。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注:1、教师资格证的办理采取学生自愿的原则,学院只负责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的相关材料(如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等)。

    2、申请人必须参加武侯区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组织的统一体检,时间、地点由武侯区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指定。

    3、体检费用由医院收取,学生自理。体检报告一年内有效,如毕业时因材料不齐等原因不能办理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可在体检报告有效期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武侯区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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