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户口市内迁移到代管户要审核哪些材料?
导语 迁入新单位(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的,需审核集体户口簿首页及集体户管理部门的入户同意书;迁入实际居住地公共集体户的,需审核一年以上租赁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迁入现户籍所在地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无需审核上述材料。
迁入代管户材料:
迁入新单位(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的,需审核集体户口簿首页及集体户管理部门的入户同意书。
迁入实际居住地公共集体户的,需审核一年以上租赁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
迁入现户籍所在地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无需审核上述材料。
迁入代管户情形:
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地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广州市无合法房产或直系亲属投靠,迁入现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街道公共集体户)。
单位职工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或辞职、解聘及工厂倒闭等原因,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广州市无合法房产或直系亲属投靠,由原单位集体户迁入现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街道公共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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