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户口迁入条件2024

导语 广州户口迁入需要满足投靠配偶、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收养等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正文内容~

  ➤投靠配偶入户(户口市外迁入)

  配偶有广州市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员,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迁入广州市:

  (1)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2)夫妻同时符合男方满60周岁、女方55周岁登记结婚的。

  (3)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投靠父母入户(户口市外迁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户籍迁入广州市:

  (1)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属随继父(母)入户的,其母(父)与继父(母)应结婚满2年以上。

  (2)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籍在广州市,所有子女户籍均不在广州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广州市户籍。

  ➤投靠子女入户(户口市外迁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户籍迁入广州市:

  (1)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广州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

  (2)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均具有广州市户籍。但是,子女属于现役军人且已注销户籍,或者子女在国(境)外定居且无国内户籍的,不计入所有子女均具有广州市户籍的要求。

  (3)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的离休干部。

  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其配偶符合我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的,准予其配偶一并迁入广州市户籍。

  ➤收养入户(户口市外迁入)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收养家庭,准予被收养人迁入广州市户籍:

  (1)收养人有广州市户籍;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取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并在收养登记地登记入户的;

  (3)被收养人为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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