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1年广州中考过渡期政策主要内容

导语 广州中考过渡期政策有哪些内容?有什么变化?

  2018年12月29日,广州市教育局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4份文件(下称《文件》),公布了2019年及以后的中考政策。广州将从2021年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改革实施前的2019年至2020年为过渡期。

  过渡期政策与现行中考政策相比总体保持稳定,有“六个不变”和“五项调整”。

  过渡期政策:

  1、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2019年至2020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2、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2019年至2020年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3、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2019年至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过渡期政策(初二生及初三生必看):六不变、五调整

  过渡期政策与现行中考政策相比,总体保持稳定。

  调整情况说明:

  (一)学业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为进一步引导学生提高数学运算能力,加强与高中教学相衔接,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2019年起,初中学业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因应此变化,学校教学和中考数学命题将相应调整。

  (二)指标到校分配比例从30%提高到50%

  按上级部门要求,我市公办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高中和市示范高中)从2019年起,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指标到校分配将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范围,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经批准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可试行自主招生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从2019年开始,示范性普通高中经批准可试行自主招生。试行自主招生,可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自主权,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通道。我市要求,对学校自主招生全过程各环节进行严格监管,切实做到招生方案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提高自主招生的公信力。

  (四)特色课程班的开设与招生脱钩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市在试行自主招生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的同时,将特色办学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范畴,建立常规选拔和培养机制,因此取消特色课程班的招生政策,切实鼓励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五)调整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

  由“三年合法稳定职业、三年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三年参加社会保险、三年初中完整学籍”,即“四个三”条件调整为“两个有”:有广州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随迁子女录取比例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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