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201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全文)

导语 《广州市从化区201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已公布,那么今年广州市从化区幼儿园入学年龄是多少?幼儿园报名时间如何安排?

广州市从化区201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全文)

  为了做好我市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维护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印发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2〕76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5〕18号)以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16〕28号)(见附件)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1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工作原则

  要坚持合法规范的原则,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开进行。

  (一)做好幼儿园与小学的衔接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幼儿园与小学的衔接工作,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

  (二)认真制定幼儿园招生计划。

  各幼儿园要根据所在区域生源情况和本园教育资源状况,合理制定本园2016年招生计划,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布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人数和班数,民办幼儿园同时将包含招生计划在内的招生简章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幼儿园必须按审批后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三)按有关规定进行招生。

  1.教育部门办园的招生。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即广州市从化区幼儿园、广州市从化区第二幼儿园、广州市从化区第三幼儿园,其中广州市从化区第三幼儿园为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招收本区户籍适龄幼儿,2016年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的比例为90%,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电脑派位进行分配。报名和电脑派位统一在广州市教育局的“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幼招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电脑派位,实行“阳光招生”。

  2.其他幼儿园的招生。广州市从化区妇女联合会幼儿园、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幼儿园2016年面向社会招生的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会同举办单位制定并报教育局备案,向社会公布后实施。各镇(街)、村集体办园尽量面向社会招生,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招生方案由幼儿园具体制定,向社会公布后实施。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

  (四)做好特殊儿童的入园工作。

  根据省、广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我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同时,普通幼儿园应依法招收适龄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应送到特殊教育机构、康复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二、招生工作安排

  (一)坚持招生公示制度。

  各幼儿园要将本园办学类型、办学特色、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生年龄及招生人数等招生工作情况提前在园内公告栏张贴宣传,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本园网站进行公告。

  (二)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和电脑派位时间。

  1.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广州市从化区幼儿园、广州市从化区第二幼儿园,按广州市教育局统一的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幼招服务平台”)申报电脑派位招生计划及幼儿园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19日至22日电脑派位时间是4月22日14:50开始。

  广州市从化区第三幼儿园,为从化上城湾畔小区配套幼儿园。该小区的业主适龄子女的报名时间为4月5日、4月6日;非本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按广州市教育局统一的时间安排,在广州市“幼招服务平台”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19日至22日,电脑派位时间是4月22日14:50开始。

  2.其他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5月22-26日

  (三)招生报名需带备的资料。

  1.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实行网上报名,按照广州市“幼招服务平台”要求提交所需的资料进行网上报名。

  从化上城湾畔小区业主适龄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房合同需提供购房付款发票)、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资料到广州市从化区第三幼儿园现场报名。

  2.其他幼儿园。

  适龄幼儿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资料,到幼儿园现场报名。

  (四)做好新生录取体检工作。

  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除此之外,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各种考试或测试。

  (五)做好新生信息登记工作。

  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新生在园学籍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1.成立“广州市从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幼儿园招生工作,研究和决定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2.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罗树人(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郭永章(区教育局副局长)

  阮金生(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成 员:罗建华(区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谭闽东(区托幼办副主任)

  高凤珍(广州市从化区幼儿园园长)

  李桂芳(广州市从化区第二幼儿园园长)

  李素玲(广州市从化区第三幼儿园园长)

  林建新(区教育局城区教育指导中心主任)

  李武辉(区教育局吕田教育指导中心主任)

  肖路荣(区教育局良口教育指导中心主任)

  邱建雄(区教育局温泉教育指导中心主任)

  冯镇湖(区教育局太平教育指导中心主任)

  冯锦强(区教育局鳌头教育指导中心主任)

  3、各教育指导中心要加强对本区域(园)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将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和幼儿园主办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区域招生方案,并及时公开招生工作信息,包括本区域内幼儿园的名称、招生范围等。要认真审核幼儿园招生计划及宣传资料,积极引导幼儿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录取幼儿。

  (二)做好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

  各教育指导中心要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场所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对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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