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什么情况不能贷款?

导语 根据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等情况的不予贷款。具体不予贷款条件详见正文。

  根据《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

  (二)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

  (三)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

  (四)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五)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单笔贷款近5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2.单张贷记卡近2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3.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

  4.贷款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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