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广州社保卡领取地点有哪些?

导语 广发银行:东风东路支行,地址:东风东路753号天誉大厦首层;广发大厦支行,地址:农林下路83号广发大厦一至三层和负三层;华泰支行,地址:先烈中路81号之一洪都大厦半地下层01铺及一层102铺等,具体服务网点详见正文。

请选择 :社保卡居民医保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社保查询社保转移社保缴存医疗保险
请选择 :申领遗失补办换卡社保卡查询社保密码服务卡面资料变更社保卡注销检测
请选择 :通用适用于医保参保人员适用于单位代办老年人优待专用优抚优待专用
请选择 :挂失与补卡解除挂失领卡
请选择 :通用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
请选择 :卡面相片变更个人身份信息变更
请选择 :通用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
请选择 :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转移更换定点门诊支取个人账号余额
请选择 :参保零星医疗费用报销
请选择 :城乡居民在校学生中途参保
请选择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春季入学新生刑满释放、戒毒人员市外生转入市内就读新迁入户人员复学、留学回国学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停止享受公费医疗人员
请选择 :待遇解冻零星医疗费用报销
请选择 :转入转出
请选择 :死亡领取 出境定居离境回国的外国人医保关系转出领取
请选择 :资格认证养老金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老年优待卡视同缴费年限
请选择 :按月申领一次性领取按月领取后死亡待遇按月领取前死亡待遇一次性待遇撤销
请选择 :未达到按月领取条件退休前一次性申领
请选择 :离境定居外国人离境回国
请选择 :单位经办人申办法定继承人办理
请选择 :单位经办人申办法定继承人办理
请选择 :企业职工军队退役人员、复员干部
请选择 :生育津贴生育报销就医确认视同缴费年限
请选择 :失业登记失业金申领失业补助金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失业险按月领取一次性领取
请选择 :生育一次性加发稳定就业后一次性领取自主创业后一次性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非本省户籍一次性领取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
请选择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零星医疗费用报销
请选择 :申领伤残待遇申领伙食补助费申领工伤待遇其他情形
请选择 :社保转入社保转出
请选择 :缴存基数及比例单位缴存个人缴存
请选择 :医保查询医保报销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新生儿医保参保缴费异地就医备案

注意事项

㈠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如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应先到所属地税部门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后,再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㈡广州市户籍的复读生需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广州市居住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㈢在划扣账户内务必备足资金并确保账户处于正常交易状态,以保证征缴期内扣费成功。

注意事项

㈠大中专学校需按照学校渠道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方可按照学生身份享受相应待遇。

㈡升度小学一年级的城镇户籍新生(从化区除外),如已参加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应在7月31日前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停保后不影响当年度医保待遇享受),新年度由所在学校统一代收代缴。

㈢当参保人的个人基本资料发生变更时,需由参保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办理。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的中小学生,由参保人(监护人、代理人)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资料变更申请表》一份,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广州市居住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请变更个人基本资料。

㈣在划扣账户内务必备足资金并确保账户处于正常交易状态,以保证征缴期内扣费成功。

注意事项

㈠发至单位账户:如社保经办机构未曾采集账户信息的,按单位基础资料变更业务先行补充;单位账户注销的,发至死者账户或遗属(法定继承人)账户,按遗属(法定继承人)本人办理要求办理。

㈡发至死者账户或遗属(法定继承人)账户:如社保经办机构未曾采集账户信息的,需先行补充个人账户信息;优先发放至死者账户;死者账户注销的,可发至遗属(法定继承人)账户。

注意事项

㈠发至单位账户:如社保经办机构未曾采集账户信息的,按单位基础资料变更业务先行补充;单位账户注销的,发至死者账户或遗属(法定继承人)账户,按遗属(法定继承人)本人办理要求办理。

㈡发至死者账户或遗属(法定继承人)账户:如社保经办机构未曾采集账户信息的,需先行补充个人账户信息;优先发放至死者账户;死者账户注销的,可发至遗属(法定继承人)账户。

注意事项

㈠发至单位账户:如社保经办机构未曾采集账户信息的,按单位基础资料变更业务先行补充;单位账户注销的,发至死者账户或遗属(法定继承人)账户,按遗属(法定继承人)本人办理要求办理。

㈡发至死者账户或遗属(法定继承人)账户:如社保经办机构未曾采集账户信息的,需先行补充个人账户信息;优先发放至死者账户;死者账户注销的,可发至遗属(法定继承人)账户。

注意事项

㈠发至单位账户:如社保经办机构未曾采集账户信息的,按单位基础资料变更业务先行补充;单位账户注销的,发至死者账户或遗属(法定继承人)账户,按遗属(法定继承人)本人办理要求办理。

㈡发至死者账户或遗属(法定继承人)账户:如社保经办机构未曾采集账户信息的,需先行补充个人账户信息;优先发放至死者账户;死者账户注销的,可发至遗属(法定继承人)账户。

注意事项

1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自申领审核通过的次月起开始发放

2 失业人员每月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机构办理验证手续方可正常领取待遇

3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遇待,㈠重新就业的;㈡应征服兵役的; ㈢移居境外的;㈣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㈤无正当理由, 累计三次拒不接受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的

4 下列任意情形均视为重新就业:㈠被用人单位录用;㈡从享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以照及成为公司股东,监享,董军或其他管理人员的;㈢已从享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失业人员需凭劳动合同书等重新就业的相关材料办理失业待遇结转。社保经办机构将核查失业人员工商登记,纳税 情况, 对不符合领取失业待遇资格的失业人员, 停发并追收相关待遇

5 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未办理验证手续,视同重新就业, 失业待遇自动结转。结转月数在重新就业后再次符合失业待遇申领条件时 一并领取

6 根据相关规定, 当月有参保缴费(含灵活就业参保 )的参保人, 当月不得领取失业待遇

注意事项

1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自申领审核通过的次月起开始发放

2 失业人员每月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机构办理验证手续方可正常领取待遇

3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遇待,㈠重新就业的;㈡应征服兵役的; ㈢移居境外的;㈣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㈤无正当理由, 累计三次拒不接受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的

4 下列任意情形均视为重新就业:㈠被用人单位录用;㈡从享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以照及成为公司股东,监享,董军或其他管理人员的;㈢已从享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失业人员需凭劳动合同书等重新就业的相关材料办理失业待遇结转。社保经办机构将核查失业人员工商登记,纳税 情况, 对不符合领取失业待遇资格的失业人员, 停发并追收相关待遇

5 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未办理验证手续,视同重新就业, 失业待遇自动结转。结转月数在重新就业后再次符合失业待遇申领条件时 一并领取

6 根据相关规定, 当月有参保缴费(含灵活就业参保 )的参保人, 当月不得领取失业待遇

注意事项

1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自申领审核通过的次月起开始发放

2 失业人员每月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机构办理验证手续方可正常领取待遇

3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遇待,㈠重新就业的;㈡应征服兵役的; ㈢移居境外的;㈣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㈤无正当理由, 累计三次拒不接受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的

4 下列任意情形均视为重新就业:㈠被用人单位录用;㈡从享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以照及成为公司股东,监享,董军或其他管理人员的;㈢已从享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失业人员需凭劳动合同书等重新就业的相关材料办理失业待遇结转。社保经办机构将核查失业人员工商登记,纳税 情况, 对不符合领取失业待遇资格的失业人员, 停发并追收相关待遇

5 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未办理验证手续,视同重新就业, 失业待遇自动结转。结转月数在重新就业后再次符合失业待遇申领条件时 一并领取

6 根据相关规定, 当月有参保缴费(含灵活就业参保 )的参保人, 当月不得领取失业待遇

注意事项

1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自申领审核通过的次月起开始发放

2 失业人员每月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机构办理验证手续方可正常领取待遇

3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遇待,㈠重新就业的;㈡应征服兵役的; ㈢移居境外的;㈣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㈤无正当理由, 累计三次拒不接受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的

4 下列任意情形均视为重新就业:㈠被用人单位录用;㈡从享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以照及成为公司股东,监享,董军或其他管理人员的;㈢已从享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失业人员需凭劳动合同书等重新就业的相关材料办理失业待遇结转。社保经办机构将核查失业人员工商登记,纳税 情况, 对不符合领取失业待遇资格的失业人员, 停发并追收相关待遇

5 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未办理验证手续,视同重新就业, 失业待遇自动结转。结转月数在重新就业后再次符合失业待遇申领条件时 一并领取

6 根据相关规定, 当月有参保缴费(含灵活就业参保 )的参保人, 当月不得领取失业待遇

注意事项

1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自申领审核通过的次月起开始发放

2 失业人员每月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机构办理验证手续方可正常领取待遇

3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遇待,㈠重新就业的;㈡应征服兵役的; ㈢移居境外的;㈣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㈤无正当理由, 累计三次拒不接受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的

4 下列任意情形均视为重新就业:㈠被用人单位录用;㈡从享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以照及成为公司股东,监享,董军或其他管理人员的;㈢已从享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失业人员需凭劳动合同书等重新就业的相关材料办理失业待遇结转。社保经办机构将核查失业人员工商登记,纳税 情况, 对不符合领取失业待遇资格的失业人员, 停发并追收相关待遇

5 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未办理验证手续,视同重新就业, 失业待遇自动结转。结转月数在重新就业后再次符合失业待遇申领条件时 一并领取

6 根据相关规定, 当月有参保缴费(含灵活就业参保 )的参保人, 当月不得领取失业待遇

注意事项

1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自申领审核通过的次月起开始发放

2 失业人员每月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机构办理验证手续方可正常领取待遇

3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遇待,㈠重新就业的;㈡应征服兵役的; ㈢移居境外的;㈣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㈤无正当理由, 累计三次拒不接受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的

4 下列任意情形均视为重新就业:㈠被用人单位录用;㈡从享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以照及成为公司股东,监享,董军或其他管理人员的;㈢已从享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失业人员需凭劳动合同书等重新就业的相关材料办理失业待遇结转。社保经办机构将核查失业人员工商登记,纳税 情况, 对不符合领取失业待遇资格的失业人员, 停发并追收相关待遇

5 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未办理验证手续,视同重新就业, 失业待遇自动结转。结转月数在重新就业后再次符合失业待遇申领条件时 一并领取

6 根据相关规定, 当月有参保缴费(含灵活就业参保 )的参保人, 当月不得领取失业待遇

注意事项

1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自申领审核通过的次月起开始发放

2 失业人员每月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机构办理验证手续方可正常领取待遇

3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遇待,㈠重新就业的;㈡应征服兵役的; ㈢移居境外的;㈣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㈤无正当理由, 累计三次拒不接受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的

4 下列任意情形均视为重新就业:㈠被用人单位录用;㈡从享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以照及成为公司股东,监享,董军或其他管理人员的;㈢已从享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失业人员需凭劳动合同书等重新就业的相关材料办理失业待遇结转。社保经办机构将核查失业人员工商登记,纳税 情况, 对不符合领取失业待遇资格的失业人员, 停发并追收相关待遇

5 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未办理验证手续,视同重新就业, 失业待遇自动结转。结转月数在重新就业后再次符合失业待遇申领条件时 一并领取

6 根据相关规定, 当月有参保缴费(含灵活就业参保 )的参保人, 当月不得领取失业待遇

常见问题

广州社保官网账号登录初始密码是多少?

答:

个人登录帐号是个人身份证,初始密码是个人社保号的后10位(2020年4月15日前参保的个人,初始密码为原10位数的个人社保号,如不满10位,请在前面补10,例12345678,请输入1012345678)。

广州人社局官方电话是多少?

答:020-12333。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那些情形不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答:

1.企业职工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目前全国各省已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省内流动就业只需办理变更登记即可。

2.参保人员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缴费账户的。原参保地会继续保留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3.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存在超过3年(含3年)的一次性缴费,且无法提供有关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材料的,不能转移该一次性缴纳部分的缴费年限和资金 。

4.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存在欠费且拒绝补缴的,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个人欠费的时间不转移基金。

5.参保人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开始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常见问题

2021年广州社保缴存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答:

用人单位

2021年7月-2022年6月用人单位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如下:

基本养老保险上下限:

上限22941元,下限4588元,单位缴费比例14%,个人缴费比例8%。

基本医疗保险上下限:

上限33786元,下限6757元,单位缴费比例5.5%,个人缴费比例2%。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11262元,缴费比例0.26%。

失业保险上下限:

上限33786元,下限2100元,失业保险的浮动费率指单位缴费比例,浮动缴费比例由社保部门按用人单位前五年失业保险申领率来确定,2020年7月-2021年6月分为0.32%/0.48/0.8%三档。个人缴费比例0.2%。

生育保险上下限:

上限33786元,下限6757元,单位缴费比例0.85%。

工伤保险按行业分为八档费率:

1、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对各类行业对应的工伤风险基准费率分别调整为以下八个档次: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6%,0.8%,0.9%,1.0%,1.2%,1.4%。

2、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其费率分为三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不实施费率下浮;用人单位属于二类至八类行业的,其费率分为五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执行浮动费率的缴费单位名单及费率由人社部门提供。

3、在广州市现行工伤保险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参加广州市工伤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现行工伤保险缴费费率阶段性下调比例从规定的30%统一调整为50%,执行期限为2019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灵活就业人员

2021年7月-2022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选择的参保险种自行计算每月应缴金额。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22941元、下限4588元,费率20%,即缴费金额上限4588.20元,下限:917.60元。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6757元,费率7.50%,即缴费金额:506.78元。

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缴费基数11262元,费率0.26%,即缴费金额:29.28元。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11262元,费率0.5%,即缴费金额:56.31元。

  广州社保卡各大银行服务网点一览

广州农商银行 招商银行 广州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广发银行
交通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优抚优待卡网点
中信银行

  银行网点现场领卡。

  (1)本人领卡。请申领人收到可领卡的短信或电话通知后再前往领卡,或自助查询到领卡网点已签收社保卡后再前往领卡。领卡时需提供申领人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自助查询小贴士(以下方法均可代他人查询):

  方法1:通过“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的“社保通>社会保障卡>查查我的社保卡>”栏目查询。温馨提示:已领取实体社保卡的人员可选择“社保卡授权快捷登录”进行查询,未领取实体社保卡的人员请通过“微信实名登录”。

  方法2:通过“穗好办”APP的“办事>社保>社会保障卡申领>制卡进度查询”栏目,或“办事>社保>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社会保障卡补卡/社会保障卡换卡>制卡进度查询”栏目查询。

  方法3:通过“广东人社”APP的“社会保障卡>制卡进度查询”栏目查询。

  方法4:关注“中国银行广东分行”微信公众号,(1)在“粤服务>我的借记卡>在线开立社保卡(广州)>社保卡查询”栏目查询;(2)对话框输入:“社保卡”——点击“在线开立社保卡(广州)”——社保卡查询”栏目查询。(可查询他行社保卡)

  (2)代办领卡。

  申领人未满16周岁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凭申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可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如可直接体现父子、母子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领卡。

  申领人高龄、疾病入院、长期异地的,可委托他人凭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申领人疾病入院登记、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材料代办领卡。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