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参保资料更改

办理条件:参保人身份资料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发生变更,或与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的资料不符。
承办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站)
需填写和提供的资料:
  参保人须填写《个人基础信息更正申请表》,并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的有关证明(或档案),
办理程序:
  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站)受理、核对参保人申请资料后,上报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征收科审核处理。因个人原因提供伪造、失效、及他人身份证参加社会保险的申请不予审批,同时不承担保险责任及不做退费处理。
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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