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
许可内容
变更《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的登记事项(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企业负责人、企业经营地址等)。
法律依据
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㈡《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许可数量限制
无
许可条件
㈠已取得广州市、区(县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㈡申报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要求;
㈢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和规范。
申请材料
㈠广州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㈡按变更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
1、企业名称变更
⑴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变更企业名称的材料(属隶属单位的企业)。
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出示原件供审核)。
2、法定代表人变更
⑴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⑵关于新旧法定代表人的任免文件;
3、企业负责人变更
⑴新企业负责人身份证。
⑵法定代表人签批的关于企业负责人任免文件、劳动合同(法人企业)。
4、企业经营地址变更(不含迁址及扩大营业场所面积)
需提交营业场所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㈢《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
经营企业需提交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及文字资料电子版一份,所附的资料均须采用A4纸打印,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注明日期,所有申报材料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逐页签字。)
申请表格
广州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可在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gzfda.gov.cn)的办事指南区下载或到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办公中心领取。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十八甫路96号
受理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十八甫路103号集富大厦1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办公中心
电话
81848578 81848553
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14:00~16:30(周三、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许可程序
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申请人)→窗口受理(对外办公中心)→核准变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告知,办理领证(对外办公中心、网站)。
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不含送达时间)。
许可证件及有效期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从原证。
许可的法律效力
取得《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保健食品。
许可收费
无
许可复核
每年复核一次
咨询与投诉机构
咨询: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处
电话:81910726 81869712
投诉: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
电话:8187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