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州结婚登记办理指南
补领婚姻登记证
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国人大2001年4月28日修正)
二、《婚姻登记条例》 (国务院令[2003]第387号)
三、《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民政部2003年9月24日发布)
补领婚姻登记证
一、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
l、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至今仍维持该状况。
2、当事人遗失或损毁婚姻证件的。
二、补领婚姻登记证提交证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4、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合影照片(补领结婚证)或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补领离婚证)。
三、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程序
1、当事人持所需证件材料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4、婚姻登记机关对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审查,符合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婚姻登记证。
2、收费标准:补领婚姻登记证每宗9元。
区、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
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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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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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待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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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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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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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场西路东关汛3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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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四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星期五、六 上午:8:30~11:30 |
83814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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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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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中路489号(佳信花园)C3栋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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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二、四、五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星期三、六 上午:8:30~11:30 |
3407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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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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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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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二、四、五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星期三、六 上午:8:30~11:30 |
咨询:81379313
语音自动预约:960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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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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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大道中256号恒安大厦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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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四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星期五、六 上午:8:30~11:30 |
8564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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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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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新达路67号海云大厦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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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四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星期五、六 上午:8:30~11:30 |
36637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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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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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港湾北路西三街14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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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四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星期五、六 上午:8:30~11:30 |
82298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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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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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街公益路35号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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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四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星期五 上午:8:30~11:30 星期六 上午预约登记 |
36897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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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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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桥海傍路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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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星期六 上午:8:30~11:30 |
预约电话
96020223
咨询电话
84834583
84834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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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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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金岭北路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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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二、四、五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星期三、六 上午:9:00~11:30 |
34689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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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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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区香雪三路凯通楼二楼A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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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四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星期五 上午:9:00~11:30 星期六上午 (可提前预约登记) |
8211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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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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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口新城南路87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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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8796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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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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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街荔乡路民生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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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星期六 上午:8:30~12:00 |
8265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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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涉外、华侨、港澳台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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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西湖路99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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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 一、二、四、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星期三 上午:8:30~12:00 |
83342349(语音)
83178769(办公) 83178771(办公) 83178772(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