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留学人员科技创业资金申请办法
为解决来穗创业的留学人员在创业初期资金短缺问题,广州市设立广州市留学人员科技创业资金作为留学人员的项目启动资金,主要以无偿拨款或股权投资等方式进行使用。广州市科技局是创业资金的管理部门,广州市财政局是创业资金的监管部门,创业资金管理小组负责资助项目的申报审批,验收,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跟踪。创业资金资助的项目纳入市科技局计划项目管理体系,并委托市级高新技术孵化基地或区、县级市科技局进行管理。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
二、申报条件
(一)公派、自费出国学习,并取得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到国(境)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工作两年以上,在某些领域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人员。
三、申请创业资金应准备的材料
1、广州市留学人员科技创业资金项目申报书
2、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5、项目可行性报告
四、申报程序
五、办理时限
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上、中旬,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六、办理结果
项目立项后,正式发文通知企业入驻的市级高新技术孵化基地或区、县市级科技局。
七、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广州市科技局对外科技合作处
地 址:广州市政府大院内
邮政编码:510032
经 办 人:钟慧
电 话:83124642
传 真:83357834
E-mail:zh@gzst.net.cn
八、监督与投诉
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组织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部门或个人在工作中如有违诺违纪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群众可向市科技局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举报,如对其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向市政府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