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须知

有关规定
(一)申请抵押登记,,应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申请表》。
(二)申请注销抵押的,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三)在机动车抵押期间,抵押人将机动车再次抵押的,按抵押登记规定办理。

办事资料:
(一)申请抵押登记:
1、《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申请注销抵押登记:
1、《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及复印件;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办事地址:
(一)车管总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教考场内)可办理申请抵押登记及注销抵押登记业务。
(二)白云分所(广州市机场路888号广东省汽车市场内)只办理申请抵押登记业务。
(三)黄埔分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989号)只办理申请抵押登记业务。

投诉电话:
市局:110
交警支队:86564481
车管所:83115303、83115328。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