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余泥渣土排放(受纳)办理

办事依
《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条例》

办事条件
1.申领排放证: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屋(拆迁许可证)及计算排放量的图纸资料。
2.申领受纳证:提交建设用地通知书(或土地使用证)及计算受纳场容量的图纸资料。

办理程序
《余泥渣土排放证、临时受纳场证办证程序》

收费标准及依据
建筑垃圾处置费:3元/立方米(穗价函[1998]178号)。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行政批复。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无。

申请书(表格)名称
广州市余泥渣土排放(受纳)申请表

联系电话 85640515

办公地址 广州市黄埔大道中130号105#

受理窗口 广州市黄埔大道中130号105#

投诉电话 85640997

投诉处理时限
无。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