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存转档案查询
办事指南
1、广州市区生源毕业生毕业时暂未落实接收单位,档案由学校转来我中心保管,本中心从毕业生毕业的当年7月1日起一年之内,为其保留国家干部身份,并协助办理其落实接收单位后的调整手续,市人事局承认国家干部身份。
2、根据《穗府[1998]66号》文的指示精神,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按待分生管理,当年内不必办理待业证。并支持和鼓励毕业生到外资企业、私营和民营企业就业,政府人才交流机构可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3、本中心为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广州生源保管档案,协助办理入户、升学、出国政审、档案转递等手续,并严格按照物价局规定收取相应的费用。
4、我中心保管档案的范围为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广州生源档案,请你确认是在查询范围之内,在此范围内,输入查询条件后仍不能查询到档案的记录,请确认你的姓名是否为生僻字或院校是否重新调整,最后请致电 85511723为你人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