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申办边境通行证须知 一、本市常住户口人员需前往深圳、珠海特区的,先填写申请表,凭居民身份证及申请表到辖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边境通行证》。 二、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前往外省、自治区边境管理区的,先填写申请表,由单位保卫(人事)部门或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审核意见后,凭居民身份证和申请表到所属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局办理。 咨询电话:83112080 投诉电话:83118310 分享本文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