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持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须知
一、有关规定:
持军队、武警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直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属于复员、专业、退伍的,应当同时收回所持军队、武警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二、所需资料:
(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详见指南[13])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四)军队、武警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属于复员、退伍、转业的,应当提交军队、武警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五)申请人近期免冠、白底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的彩色正面光学相片6张;(规格为32mm×22mm,分辨率为300dpi)
(六)申领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的《车辆驾驶证请领报告表》和《车辆驾驶员登记表》。
三、办事地址:
(一)岑村车管总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必需要考试的)
(一)白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号。
(二)芳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99号。
(三)黄埔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989号。
(四)海珠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
(五)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的请到属地的交警大队办理。
四、咨询(投诉)电话:
市局:110;交警支队:83118400;车管所:83115303、83115328。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