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劳动关系协调员可以入户广州吗

导语 2019年6月30日后再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不能再通过此证书申请入户广州。

  问:劳协能入户广州吗?

  答:根据《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2019年)》(简称“《目录》”)的规定,在2019年6月30日前参加考试的人员,其考试合格获得技师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可按原《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以及《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发改人口〔2014〕10号)相关规定办理入户

  在新《目录》中,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已被取消,所以2019年6月30日后再参加考试的人员,不能入户广州。

  附:过渡期政策

  1、在2019年6月30日前参加考试的人员,其考试合格获得技师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可按原《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以及《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发改人口〔2014〕10号)相关规定办理入户。

  2、在2019年6月30日前参加考试、且报考职业(工种)符合《广州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2018年)》的人员,其考试合格获得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可按原《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以及《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发改人口〔2014〕10号)相关规定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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