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起广州人才引进入户不需提供的申报材料一览

导语 2018年10月1日起,广州大幅精简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材料,以下这次材料无需再提供。

  近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减证便民优化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材料的通知》(穗人社函﹝2018﹞2722号,以下称《通知》),大幅精简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材料。《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取消提供以下人才引进入户申报材料

  引进在职人才申报人在办理人才引进入户业务时,无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调动或就业登记资料,包括档案的商调、转递等证明材料;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用人单位资料,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四)引进报告

  (五)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六)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单方调动意见书;

  (八)本市合法住所证明;

  (九)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考试报名表;

  (十)国家职业资格网上查询证明;

  (十一)随迁配偶的就业证明或参保记录;

  (十二)随军家属证明材料。

  引进人才申办指南:

  广州人才引进入户全攻略(2019年最新)

  2019年广东省属单位人才引进入户广州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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