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靠配偶、子女、父母落户广州材料一览

导语 投靠配偶落户广州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广州父母投靠子女入户材料有哪些?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广州所需材料?

投靠配偶、子女、父母落户广州材料一览

①投靠配偶

  首先,需要被投靠的配偶有广州户籍。其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迁入配偶在广州的户籍:

  (一)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二)夫妻同时符合男方满60周岁、女方55周岁登记结婚的;

  (三)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父母投子女靠落户广州材料一览

  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以及其中一方的结婚证。

  同时,还需结合下列情形提供对应的办事材料:

  (一)迁入家庭户的:

  还需提供入户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宅基地证)。

  (二)迁入集体户的:

  如果被投靠人户籍在广州的单位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的,还需提供集体户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入广州市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无需提供)。

  (三)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

  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免提交)。

  (四)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

  还需提供夫妻其中一方的博士毕业证及博士学历认证材料,或博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查询结果或其网上申请出具的认证报告);或博士后相关认证材料;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或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书面材料。

  此外,上述证件中,如果有国外签发的,还需提供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或者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件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②父母投靠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户籍迁入本市:

  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本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

  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户籍。但是,子女属于现役军人且已注销户籍,或者子女在国(境)外定居且无国内户籍的,不计入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户籍的要求。

  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离休干部。

  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其配偶符合我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的,准予其配偶一并迁入本市户籍。

  父母投子女靠落户广州材料一览

  1、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和被投靠人);

  2、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和被投靠人);

  3、生育子女情况承诺书(申请人);

  ▲ 《生育子女情况承诺书》样式

  4、亲属关系材料;

  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包括下列材料之一:

  出生证、户籍档案记录、同一本户口簿户内成员关系登记、亲子鉴定意见、亲属关系公证。

  5、不动产权证书或宅基地证。

  仅限入家庭户的才需审核入户地的房产证件;而属入单位、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的,则审核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入公共集体户的无需提供。

  除上述基本材料外,不同申办条件,还需审核不同材料!

  属申办条件第1项的,申请人为原本市户籍人员的,原本市户籍情况由本市公安机关核查办理。

  申请人为丧偶人员的,需审核丧偶未再婚承诺书,本市公安机关未能核查配偶死亡注销户口情况,以及居民户口簿未有清楚登记配偶死亡注销情况的,还需审核申请人的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属申办条件第2项,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户籍情况由本市公安机关核查办理。

  属申办条件第3项,还需审核申请人的离休证。

  配偶随迁的,还需审核配偶的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证件为国外签发的,须审核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或者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件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③子女投靠父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户籍迁入本市:

  (一)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本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属随继父(母)入户的,其母(父)与继父(母)应结婚满2年以上。

  (二)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本市,所有子女户籍均不在本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户籍。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广州材料一览

  (一)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和被投靠人,16周岁以下的免予审核);

  (二)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和被投靠人);

  (三)出生证(申请人,属申办条件2且为1996年1月1日前出生可审核出生公证书);

  (四)不动产权证书(①迁入家庭户:审核入户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宅基地证;②迁入单位产权供其居住的房屋:审核入户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及单位分房证明;③迁入公租房:审核房屋管理单位有效期内的租赁凭证),或集体户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仅限于迁入单位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迁入公共集体户的无需审核不动产权证书和集体户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

  (五)其他材料。1.属随继父(或继母)入户的,还需审核被投靠人的结婚证。2.属申办条件2的,申请人还需填报被投靠人的生育子女情况承诺书(样式见“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材料清单);有配偶随迁入户的,还需审核结婚证及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未成年子女随迁入户的,还需审核子女的出生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免予审核)。3.证件为国外签发的,还需审核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或者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件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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