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入户广州所需资料·办理流程

  一、所需提供材料:

  1、协议书一式三份(接收单位已在协议书上“用人单位”栏盖上公章);

  2、学校推荐表;(也可不要)

  3、接收单位(广州市非国有企业)委托函;(也可不要)

  4、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毕业生提交有关材料,经省人才市场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开具《接收函》及在《协议书》盖上同意接收及公章;

  2、毕业生将《协议书》和《接收函》交回其学校,等学校发放《报到证》和《户口迁移》;

  3、将《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交回省人才市场工作人员处,按粤价[2004]19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交纳人事代理费1500元/人(每人每年500元),并签订三年人事代理合同。等候后通知领取《广州市入户指标卡》;

  4、领取到《广州市入户指标卡》后,带上本人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到西湖路88号广州市办证大厅盖章;

  5、如落户省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毕业生,请带上落户资料(《广州市入户指标卡》、《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回执及身份证相片4张、工本费21元、接收单位的落户证明;如落户私人户口的毕业生,请自行到落户地址所属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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