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标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范》发布实施
导语 该《技术规范》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制定并发布实施。
广州市地方标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范》2024年10月15日发布实施
根据现状条件和居民意愿优选平层停靠方案
最新出台的广州市地方标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范》共九个章节七十六款条文。内容涵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民生工程前期阶段技术评估、方案设计,中期阶段土建施工和验收、设备安装,后期阶段使用管理等全生命周期规范要求,致力构建系统完备标准体系,促进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技术规范》着力补强安全底线与提升居住品质相结合,聚焦完善民生工程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着力补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关于基础、结构、消防等方面安全规范要求,确保在不提高加装电梯“门槛”基础上,筑牢民生工程安全底线。
《技术规范》中明确规定,根据既有住宅现状条件和居民意愿优先选择平层停靠方案。所谓的平层停靠是指电梯停靠层与本栋住宅各楼层楼面标高一致,从电梯停靠层无需上或下楼梯即可无障碍入户内的加装电梯方式。
加装电梯后供机动车通行的公共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
《技术规范》针对性提升形成具有广州地域特色的临路加装电梯、相邻建筑间距、住宅综合楼加装电梯等标准规范要求,推动构建广州地域特色标准体系。临路加装电梯问题受到市民关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筑规划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前的规定中只是提到加装电梯“不得占用道路”,本次《技术规范》细化了这一问题。
《技术规范》明确,不应占用规划和现状城市道路,包括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当规划道路近期不具备实施条件,应结合现状道路使用和规划路实施情况合理确定方案;在街坊、居住区内加装电梯,不应降低原有通行条件,确有困难时占用街坊内道路后所剩余的公共通道宽度仅供人行和非机动车通行的不应小于1.5米,供机动车通行的不应小于3米,兼作消防车道时不应小于4米。
对于相邻建筑间距问题,《技术规范》明确,加装电梯井道或连廊与本交通单元内既有住宅建筑或相邻住宅建筑卧室或起居室主朝向窗户的正投影净距不应小于4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筑规划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对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相邻建筑间距问题并无明确要求,此前广州执行的是不应小于6米的要求,本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修改。”
针对困梯等突发情形每年进行至少1次救援演练
加装电梯投入使用后如何管理?如何保障电梯安全?这些问题也备受关注。
电梯投入使用后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安全管理,例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规定,电梯使用单位需要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生困梯时要组织救援等。但在加装电梯这一生活场景中,早期主要是以业主自行管理为主,在时间、精力、专业知识等方面难以长期兼顾加装电梯日常管理。
本次《技术规范》规定了“委托市场主体管理电梯”这一原则,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投入使用前相关建设单位应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或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电梯,由受托方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的一系列法定职责。同时,相关单位在广东省范围内还可以享受涉企检验费用免征政策,免除电梯定期检验费用。
此外,电梯在使用过程中有可能遇到困梯等突发情形,为此,《技术规范》针对加装电梯场景设定了一系列技术指引,提升应急救援处置效率、降低安全风险。包括建议加装具有困梯自动报警的AI物联网监控设施及增设外线直拨电话、建议配备停电平层自救装置、每年进行至少1次救援演练等。
01、出台背景
广州老旧小区住宅待加装电梯的存量10余万栋,集中在中心城区,居住群体多为老年人,加梯需求十分强烈。
02、广州成绩
广州从1997年批准第一台加装电梯开始,经历了27年持续不断的实践探索。
截至2024年9月底,广州累计推动加装电梯批复通过18005台,建成15190台,惠及居民100多万人,审批和建成数在全国排名第一。
03、规范亮点
细化此前相关规定中提到加装电梯“不得占用道路”问题。
国家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相邻建筑间距问题并无明确要求,本次根据实际情况对广州执行的相关要求进行了修改细化。
规定了“委托市场主体管理电梯”原则。
针对加装电梯场景设定一系列技术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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