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雇员待遇和管理2024年

导语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1人,2024年11月6日9:00至2024年11月8日18:00现场报名,待遇和管理详见正文!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雇员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照海珠区及用人单位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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