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补充通告(第15号)

导语 6月1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补充通告(第15号)》发布,在第13号通告的基础上,对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作出补充。

  实施时间:2021年6月1日起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补充通告

(第15号)

  为进一步细化落实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在13号通告基础上,特补充通告如下。

  一、荔湾区中南街全域(7平方公里0.83万人)、全市所有感染者居住和工作的37个疫点及周边区域(详见附件1):严格居家,足不出户,执行封闭管理(管理措施详见附件2)。

  二、荔湾区白鹤洞街、冲口街、海龙街、东漖街,海珠区瑞宝街南洲名苑、沙园街中海橡园小区,番禺区洛浦街锦绣半岛东区除封闭管理区之外区域,以及感染者活动过的重点场所周边区域执行封控管理(管理措施详见附件3),人员只进不出,严禁聚集

  三、荔湾区石围塘街、茶滘街、东沙街、花地街辖区,执行严格的健康管理,非必要不外出,实行住家、单位“两点一线”闭环管理(管理措施详见附件4)。

  四、全市除以上区域:执行13号通告第三点的防控措施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进入餐饮、娱乐场所、室内文化体育场馆、各类市场、商场等场所需亮码

  五、全市所有区域,一旦发现新增阳性感染者,立即参照第一点执行。

  以上各区域管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降级、解除。

  封闭管理及封控管理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做好物资保障、健康服务、人文关怀等工作,充分发挥“三人小组”工作机制作用,确保居民生活平稳有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广州市新冠疫情封闭管理区域

  2.广州市新冠疫情社区(村)封闭管理措施

  3.广州市新冠疫情社区(村)封控管理措施

  4.广州市新冠疫情社区(村)闭环管理措施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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